榮獲 華視新聞 採訪報導 - 98.04.11

華視新聞採訪報導:

交通警察使用雷射測速槍取締超速,不過業者研發反雷射測速器,讓警方根本測不到。而且在九十五年七月修法之後,裝反雷射測速器不再是違規行為,所以現在根本無法可管。

  一字排開,這九把雷射槍,全部都是目前警方正在使用的雷達測速槍,只要被鎖定速度高達一百多公里,這台小貨車已經吃下了一張六千塊錢的罰單。不過,另一台黑色轎車,同樣已經被測速槍鎖定,但是聲音卻完全不一樣。測速槍嘟嘟響,但速度卻怎樣也測不出來,原來,這台車已經裝設了反雷射測速裝置。駕駛座下的這一小根就是干擾器,它可以讓雷射鎗無法準鎖定,張先生說得保守,但就是想要省荷包。而且他研讀過法令,加裝干擾器其實並不違法。

  雖然無法可管,但警方還是可以透過警網攔截飆車族,民眾千萬不要想投機取巧,萬一被抓到可是要付出最高兩萬四千塊錢的代價。(記者黃炫瑞報導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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